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12366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项目用途:政府公务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5,212,6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工作时间)。 2、发售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