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2×660MW
计划工期:本项目单台机组整体工期为40天(并网交调度)。
哈密公司2号机组暂定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30日,1号机组计划于2号机组启动后进行停机检修,停机时间40天。(具体开工日期由买方提前2周通知,但施工工期不做调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
脱硝:对脱硝系统的氨喷射系统、烟气流场进行优化改造;对现有2台炉催化剂进行性能检测的配合拆装等内容。
脱硫及协同除尘:哈密电厂脱硫塔入口烟道上部至第一层喷淋层间距~3.1m,在此位置增加一层托盘。现有3台循环泵入口加浆方式改造为5台循环泵入口加浆方式。将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更换为2层高效屋脊式除雾器,烟道式除雾器更换为高效烟道除雾器。吸收塔入口局部需优化。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哈密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建安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台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或环保工程(脱硫、脱硝均可)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近5年担任过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主体施工或环保工程(脱硫、脱硝均可)的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
1.4.8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以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
(1)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所在的月份。
(2)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的缴费月份应至少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前2个月。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8年07月10日 15:0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