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旋翼无人机整机及辅助制造设备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旋翼无人机整机及辅助制造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由于第一次报名家数不足,现发布第二次磋商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旋翼无人机整机及辅助制造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设备购置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第一包:无人机装调实训室设备,人民币54.94万元; 第二包:航模制作与飞行实训室设备,人民币9.9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