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泉水河2#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次)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泉水河2#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次)已由青水保【2018】60号文予以批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平财字【2018】124号文下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和省级配套。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在溢洪道两岸边坡种植芨芨草0.8hm2,修建临时道路0.8km。招标范围为以上内容全过程施工。
2.3计划工期:9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07月25日
完工日期:2018年10月2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于2018年06月26日至2018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 (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7号楼2单元2043室(万达嘉华酒店东侧,金座B区西门))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6月26日09:00至2018年06月30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9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9日09:30,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6.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