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怀邵衡铁路西渡站配套设施项目【清江北路(站前大道至下穿怀邵衡铁路段)】道路工程施工经衡阳县发改局以蒸发改 [2017]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怀邵衡铁路西渡站配套设施项目【清江北路(站前大道至下穿怀邵衡铁路段)】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其中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1月-2018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提供检察部门公告挂网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 9 时00分;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2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怀邵衡铁路西渡站配套设施项目【清江北路(站前大道至下穿怀邵衡铁路段)】道路工程施工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怀邵衡铁路西渡站配套设施项目【清江北路(站前大道至下穿怀邵衡铁路段)】道路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报名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 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及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