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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日期:2018-07-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已

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投【20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规模: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投【20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该项目长约1900m(K0+220~K2+096),宽48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评中心审定为准。

2.3、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总计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及施工建设等服务内容。

2.8、保修: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内;湖南省外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乙级);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设计部分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任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月-6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月-6月)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湖南省人力资源网查询)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证明;

3.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需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合联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6、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工程实施;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均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衡阳市

开户银行:工行湖南省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9558831905000028590

5.3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武广耒阳新城武岭路前段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 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及资料6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衡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及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施工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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