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中“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或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参加开标”
修改为“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拟任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拟任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原件或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参加开标”
其它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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