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距饶平县城(黄冈镇)约 22km,南面距离南澳岛
10km。厂区距离潮州市、汕头市均 80 公里;距厦深高铁饶平站 30 公里,车程半小时;最
近机场为揭阳潮汕机场,距离 110 公里,车程 2 小时;距沈海高速饶平出入口 25 公里;通
过进厂路与国道 324 连接。潮州发电公司共有四台(2×600MW+2×1000MW)燃煤机组,
分别于 2006 年至 2009 年建成投产,四台机组均配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潮州发电公司有一座 7 万吨级煤码头及其配套港池航道,用于 7 万吨级散货船通航。航道宽度 170m,航道底标高-14.5m。航道边坡 1:5,航道总长约 13.5km。
2017 年 11 月,为确保船舶通航安全,潮州发电公司对港池航道水域进行测深。对比扫海图发现,港池航道泥沙淤强、浅点分布广,不满足安全通航的要求,需进行全面疏浚。因此,计划开展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便后续进行港池航道全面疏浚工程。2018 年潮州发电公司正在开展输煤系统扩容改造及配套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可研立项工作,项目立项后,也需开展 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港池航道疏浚工程、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合同期限 5 年,单项工作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二、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
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本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取得有权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告书的批复并协助甲方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
本工程由春、秋两季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7 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3 项工作组成,按上述顺序依次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中相应的检测能力需满足海洋环境现状调查项目要求);
3.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或以上(评价范围需包含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
3.4 投标人应具备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资质证书或以上;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相同或相似及以上级别海洋环境现状调查项目业绩、海洋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业绩、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各 2 项或以上(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