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 13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 200km,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 面积为 6037 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二、招标范围:
2018-2019 年综合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 车辆运输服务(一年);
2.2 宾馆委托管理服务(一年);
2.3 职工倒班公寓宿舍区管理服务(一年);
2.4 燃煤采制非关键性辅助服务(一年);
2.5 职工食堂管理服务(一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3.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如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3.3 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 2 项火电厂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 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