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名称: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文印外委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文印外委服务项目。
2.4招标范围: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文印外委项目是指在海南昌江核电厂区范围内,由文印管理外包服务商(乙方)向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甲方)提供打印、复印、扫描、装帧、宣传品制作等文印相关服务。乙方为实现以上服务项目,负责提供设备、运营、维保、耗材、零配件、纸张、人工,部署文印管控软件,实现文印精确管理和跟随打印等功能。另外增加甲方现有小型打印设备的运维外委及今后新增小型打印设备的全包服务。
2.6服务期限:即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8日9:00—2018年8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10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有服务大型企业文印工作的业绩
C、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D、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文印企业优先。
E、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