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材料采购使用儒乐湖及周边生态工程项目进度款,根据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南昌昌北城区城区东北部,赣江新区核心区,是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的核心项目,地处赣江西河左岸的滨湖尾闾地区,位于改建后的幸福河下游。项目由儒乐湖及儒乐湖区域范围水系利用和涉水工程设施、儒乐湖公园及滨江公园景观(总计占地面积约9860亩)、金水大道(儒乐湖大街以南接英雄大道段,全长5.2km,路宽50m)三个子项组成,施工工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
南昌儒乐湖及周边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金水大桥施工用预应力钢绞线。
3、采购数量:
招标采购钢绞线的规格、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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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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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 |
1*7-15.20-1860-GB/T5224-2014 |
吨 |
300 |
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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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供应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钢绞线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2)、卖方需负责将钢绞线运抵买方项目部指定地点。
4、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本工程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并在需方通知其终止材料供应时结束钢绞线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状况良好。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8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