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书院洲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仙桃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书院洲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仙桃部分)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8】175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CDZDJ2018-10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 信息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13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