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兰县察汗乌苏镇第二水源和夏日哈镇河北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西政水字【2018】3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郭文君,项目代建机构为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夏日哈镇河北村:维修改造DN75PE100 支管1条长2.28km,新建分水井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察汗乌苏镇第二水源:维修井房3座,更换机井QJ系列深水泵3台,更换电气设备3套,其中配电柜及启动柜均4面;维修改造DN250PE管 1037m,阀门井4座;新建380V线路输电线路700m ;新建水源地监控设备1套 。 夏日哈镇河北村:维修改造DN75PE100 支管1条长2.28km,新建分水井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年9月 29 日 09时至2018年10月 3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30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景岳公寓48号楼2单元2181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1条规定时间到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景岳公寓48号楼2单元218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网报回执单、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 10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光盘 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 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 10时,地点为:青海省 第二开标室。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