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委纪念馆及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外围绿化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1010_101347560
开标时间:2018-11-02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410万元
本招标项目宁夏工委纪念馆及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外围绿化工程建设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8】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望洪镇,建设资金来自源为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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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灌溉配套工程:灌溉面积65261m,铺设PVC给水管1995m,管径De50一De110:PE给水管21750m,管径DE25,DN150镀锌过路套管45m;泵房1座,建筑面积12m2,单层砖混结构,深水井1眼,阀门井6座;配套安装变频控制柜、增压泵、给水栓、给水阀、微喷滴头等设施
2.2建设地点:永宁县望洪镇宋澄村4队(原宁夏工委会旧址)。
2.3招标范围:宁夏工委纪念馆及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外围绿化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绿化施工企业,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近两年内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壹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关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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