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原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 、项目总工相关证件 、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相关证件 ;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⑦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 工验收证书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 投标人所属机构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彩印件一套 ,经审查符合要求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文件中以及中标后都不得更换。
现修改为: 4.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 、项目总工相关证件 、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相关证件 ;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⑦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 工验收证书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 投标人所属机构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彩印件一套 。投标人报名时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文件中以及中标后都不得更换。
以上变更在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由此而给潜在投标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