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梅溪湖雷锋科技城保障性住房(坪山村地块)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梅溪湖雷锋科技城保障性住房 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湘新发改函[2018]65号文、长先发改函[2013]463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溪湖雷锋科技城保障性住房 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湘新发改函[2018]65号文、长先发改函[2013]4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 为 长沙梅溪湖金晟置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总安置户数1495户,停车位907个,地下室为一层。本项目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桩基,地下一层,1#-11#栋住宅18层,高52.5米,12#栋住宅为15层,高43.5米,其余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或独立基础。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   

2.4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约5804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工程造价约28367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造价约29681万元。  

2.5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590日历天;第二标段: 4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梅溪湖雷锋科技城保障性住房 项目一期1.建筑物及所含地下室的土建图纸所含工程;2.图纸所含公共部位装饰工程;3.室内电气及给排水安装工程;4.土石方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5.基础工程 ;6.人防工程;7.钢结构工程;8.门窗工程;9.栏杆工程;10.保温工程;11.防水工程;12.消防工程;13.通风排烟工程;14.室外管网工程 ;15.地下室标识工程;16.弱电工程、智能充电桩工程;17.室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18.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预留预埋工程;19.以及上述工程须开展的二次深化设计等;20.供水工程 ;21.供气工程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建筑面积约70457.45m2,包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桩基工程、5#栋、6#栋、25#商业部分以及公专变结合部分;其中,5#栋建筑面积14362.92 m2,6#栋建筑面积14350.87 m2,商业建筑面积9812.81 m2,地下室建筑面积31930.85 m2。招标范围包括:本标段施工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42980.05 m2,包含1#、2#、3#、4#、7#、8#、9#、10#、11#、12#、幼儿园、垃圾房、门卫室、室外景观工程。其中1#栋建筑面积13881.94m2,2#栋建筑面积15774.02 m2,3#栋建筑面积15887.27m2,4#栋建筑面积8659.12 m2,7#栋建筑面积16571.64 m2,8#栋建筑面积14952.77 m2,9#栋建筑面积16278.73 m2,10#栋建筑面积8650.91 m2,11#栋建筑面积15889.90m2,12#栋建筑面积12812.90m2,幼儿园建筑面积3522.32 m2,垃圾房建筑面积83.64 m2,门卫室建筑面积14.89 m2。招标范围包括:本标段施工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景观工程。具体内容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 ,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否则其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均视为放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第一标段: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第二标段: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第一、二标段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第一标段拟任

第二标段拟任

3.5.3第一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二标段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产业化基地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资格,或者与湖南省内住宅产业基地或装配式生产基地 有战略合作协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二标段各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 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 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 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10   22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