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葫芦口棚户区A-1地块改造工程27#、28#、29#楼-幕墙工程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 受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 的委托,现对常德市葫芦口棚户区A-1地块改造工程27#、28#、29#楼-幕墙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中第4点评标办法修改为:“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第12页10.15.1中第4点修改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招标文件其它地方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8页3.6.5装订要求增加:“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装订、打印仅以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的专项规定为准 。”
5、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D.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F.1中销项税额费率修改为10%。
6、招标文件第20页4.1.3修改为:“未按本章第4.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7、招标文件第32页2.1.2修改为:“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
10、招标文件第150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改为:“24个月”。
11、招标文件第52页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增加第9
1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 11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13、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
2018年 10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