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已由涪发改委发[201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现项目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8600万元。 2.3服务期限:该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审计结束。 2.4 招标范围: 2.4.1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一期工程,包含一期工程的地下及地上部分; 2.4.2招标人的其他工程如院区外科大楼改造工程。 以上所有与咨询业务有关的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询价及核价、工程进度款审核、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14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 信息网 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 信息网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80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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