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楼乡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普子村花园坝至任家村、干田丫口至沙弯,细砂村大墙院至梁家)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8〕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发【2018】6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桐楼乡,建设资金来源为县交委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立项范围内桐楼乡普子村 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桐楼乡细沙村 农村公路新建工程共2条公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招标项目立项范围内2条公路各自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2.3.1 桐楼乡普子村 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线起点桩号为K0+000,起于花园坝,终点止于任家村桩号为K2+182.047,项目支线起点桩号为ZK0+000,起于干田丫口,终点止于沙弯桩号为ZK2+239.203,项目全长4421.250米。按山岭重丘四级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3.5米,每2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路面结构为20cm厚C25砼,路肩为C15片石砼。建安总投资约为3802552.00元。 2.3.2 桐楼乡细沙村 农村公路新建工程:项目起于大墙院,起点桩号K0+000;终点梁家,桩号K3+046.358,全长3046.358米。按山岭重丘四级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5米,每2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路面结构为泥结碎石厚度不小于8cm,路面碾压密实。建安总投资约为1929137.00元。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本招标项目立项范围内2条公路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 网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1月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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