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基地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经衡发改备[2015]127号文准予备案批准建设。现该项目委托检测、见证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基地总用地面积:53871.96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47212.91 平方米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对衡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委托检测、见证检测 。
2.3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 ;
第一标段:委托检测;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及节能 检测;
第二标段:见证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及节能 检测。
上述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2.4检测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
2.5检测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同时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3.5 潜在投标申请人最多可以向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 ;
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证书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 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到湖南恒丰项目管理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