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营口热电 离子膜液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1-2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营口热电 离子膜液碱采购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营口热电 离子膜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热电 离子膜液碱采购项目。
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项目名称:液碱 数量600吨。
供货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本项目经销代理授权书。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危险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离子膜液碱药品使用说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3项及以上2015年1月1日至今离子膜液碱供货合同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设备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8日9时起2018年11月13日17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5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