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移动IMS网络建设工程GMSC7/8 Server替换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移动IMS网络建设工程GMSC7/8 Server替换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8220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北京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对现网的3套(GMSC7Server、GMSC8Server、GMSC7/8备用Server)OSTA1.0硬件平台的GMSC
Server更新为OSTA2.0硬件平台,具备高清语音能力。
1.2 招标内容
GMSC7/8 Server替换各一套,GMSC7/8 Server备一套。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拦标价:9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为1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 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提供的专属服务团队人员到位,专属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4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省级关口局建设合同不少于2个,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 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 投标人须承诺:无投标人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8 其他要求: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3.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不接收现金)。
4.2.4 招标文件 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 的 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投标文件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的 ( )递交(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2018年11月 23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