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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日期:2018-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受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受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二、项目编号: ZZ83194HW0010-0129 。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大林财投【2018】90号,预算:192万元 。
四、采购内容:
1、办公楼门前及东西两侧地面改造工程,总面积:4250.32平方米;
2、办公楼屋面维修工程(房盖维修),更换彩钢板、加保温层;
3、办公楼及法官学院蘑菇石外墙改造工程,约550平方米;
4、诉讼服务中心门前新建地面工程,包括排水沟、围墙、电动门等;
5、办公楼外场区正门改扩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期:60天。
施工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包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包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班组人员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 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所有成员有效的身份证。
七、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8年11月06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只接受以上报名方式。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获取文件当日收取。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八、递交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一、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z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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