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肇庆市; 广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广宁螺岗风电场塔筒项目采购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螺岗风电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螺岗镇和北市镇区域,海拔高程在530~730m之间,属中山地貌,场区地势较为开阔,呈波状起伏,适宜进行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属山地风电场。本工程装机容量48MW,安装15台3200KW明阳智慧能源公司机型为MySE3.2-145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00m,风轮直径145m。2.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15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包括场外运输和场内二次倒运(含装卸车、堆场)由卖方负责)、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4工期: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塔筒
2019年4月14日
最终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2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16年、2017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 以上,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1500kW 以上的风电场。 。
2.3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单机容量在1500kW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 。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2.7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29日17:30北京时间-2018年12月7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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