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万古田生态公路改造及公路沿线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已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审字[2018]135号文件批复建设,并以城发改招字[2018]12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公路全长20.710公里。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面宽6.0/5.0m ,路基宽6.5/5.5m,路肩两边各0.25m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25,中桥设计洪水频率 1/50,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1/25。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为C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2.3 工期要求:施工365天 ,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设计: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20天 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十万古田生态公路改造及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2.6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属于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可查询,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3.2 资质要求:
3.2.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有工程勘察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系指≥10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 设计合同];至少具有1个独立完成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10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沥青混凝土结构路面公路工程 ]。
3.4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在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且均无在建工程。
3.5 拟任的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