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名称:西吉县大营生态治理项目
西吉县大营生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大营生态治理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西审管(投资)发【2019】26号文件 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吉县大营生态治理项目
2.2 项目位置:西吉县
2.3 建设内容:在吉强镇大营村、火石寨罗庄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5平方公里。(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进宁企业建造师需具备水利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安全员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7.联系方式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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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名称:西吉县大营生态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