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菊路跨龙王港河桥等4座桥梁工程监理(第二次) 已由长先发改函【2014】64号、长先发改函【2014】65号、长先发改函【2014】224号、湘新发改函【2015】182号文及湘新发改函【2016】4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梅溪湖投资(长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菊路跨龙王港河桥等4座桥梁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金菊路跨龙王港河桥等4座桥梁工程监理(第二次)
2.2 建设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设计车辆荷载为城-A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2)看云路跨雷锋新河桥工程总长61米,跨径布置为8m+45m+8m(三跨连续), 采用斜腿刚构方案,桥梁宽3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车辆荷载为城-A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3)雪松路跨雷锋新河桥工程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道路长度131m,桥梁长度89m。主桥采用拱形连续刚构方案,跨径布置为(20+42+20)m,桥梁总宽4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设计车辆荷载为城-A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4)紫荆路跨龙王港河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道路长度85.5m,桥梁长度129.0m。主桥采用V型钢管拱桥,跨径布置为45m+70m,桥梁宽度42.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设计车辆荷载为城-A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2.4 工程造价: 紫荆路跨龙王港河桥工程概算总金额为9038.66万元;金菊路跨龙王港河桥工程概算总金额为4954.42万元;看云路跨雷锋新河桥工程概算总金额为2367.16万元;雪松路跨雷锋新河桥工程概算总金额为4477.94万元。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计划工期为12个月
2.7 监理质量等级: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以及湖南湘江新区精品工程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金菊路跨龙王港河桥、看云路跨雷锋新河桥、雪松路跨雷锋新河桥、紫荆路跨龙王港河桥工程监理的各单项单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监理入围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监理员 3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专业/ 职称。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专业 /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网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及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