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8年宁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6000亩玉米土地托管新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宁供社发【2018】36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新建1357㎡农产品仓储设施及其他设施。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 投标人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提供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