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灵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灵台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采购物业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YD-2019-003
二、招标内容 :
灵台县人民法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30万元,本项目预算价即为该包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中标方严格按照招标内容要求及合同条款向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具体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中国 ( )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分为一个包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注:以上资料须将原价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现场报名。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 名: 账 号:6621 1906 92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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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