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
1.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负责金陵电厂1、2号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详见维护保养范围)、现场设备、DAS系统、报表数据及外送信号(包含信号传送至环保、电监部门监控平台画面)等的日常消缺、系统定期保养、计划检修和协助环保部门比对试验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1.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按三年招标,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执行情况或国家政策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可不签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所委派的工作人员须具有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2.2.2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个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22日9:00时起至2017年11月28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