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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2018年车辆零配件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一章 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中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中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2018年车辆零配件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比选代理编号: 0724-1800x25N018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45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2.3 比选范围:2018年度阿勒泰分公司车辆零配件采购、轮胎采购及更换服务等。
2.4 服务区域:阿勒泰市。
2.5 标包划分及中选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允许参选人对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包的中选人。同时不允许中选人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序号 标包名称 服务项目 预估采购金额(不含税) 中选人数量 中选份额
1 标包一 车辆零配件采购及安装 35万元 2 第一中选人:60%;第二中选人:40%
2 标包二 轮胎采购及安装 10万元 1 100%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格条件: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做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请参选人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5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现场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7.2参选文件递交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email proteed]
g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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