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清理咨询项目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清理咨询项目等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清理咨询项目等
1.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37768
1.3 招标人: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专业力量针对我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给出专业指导意见,提升我局财务营销对账效率,解决财务营销未对账存量数据,并对增量提出解决的方法;清理财务和营销高可靠性费、预收电费及临时接电费数据,确保两者一致;清理财务和营销购电明细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从预算管理、电价管理、工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选定研究方向,为财务经营软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清远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清理咨询项目 |
001 |
清远局财务营销未对账数据清理咨询项目 |
21.69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
100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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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远供电局财务经营管理领域软课题研究 |
001 |
清远供电局财务经营管理领域软课题研究 |
21.2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
100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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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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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财务状况和信用证明。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7 |
近五年未受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证监会、证监局等有关部门处罚的事务所。 |
8 |
不属于项目所在地政府、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9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 |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
11 |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
12 |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1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