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加热炉(零固)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715_11119304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的注册资金要求 1000 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
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 )需提供母公司所
具有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3.2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2015 年 5 月-2020 年 5 月)按 AMS2750E 标准供货电加热炉
(台车式)设备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
并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注 明 。
3.3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
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解。
3.4 有效投标条件:
3.4.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3.4.2 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 )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
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3 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4 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
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 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
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4.6 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
供应商和 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3.4.7 投标方必须响应招标技术附件中标“*”(星号)的条款,如不响应或负偏离将按废标处理。
3.4.8 投标人间不得交叉持股、交叉任职,否则视为串围标行为,并在开标后进行核查。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0-07-15 至 2020-07-30 14: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