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矸石处理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矸石处理外委项目招标已被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矸石处理外委项目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矸石处理外委项目招标已被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矸石处理外委项目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处理永新矿新掘主平硐产生的矸石,预计约 3.5 万吨。 永新矿新开拓一条新主平硐,施工主平硐产生的无热值矸石的矸石需外运处理,符合当地环保要求,与有热值的矸石处理。巷道预计总长度:平距约625m,表土段16m,基岩段609m,预计产生矸石量3.2万吨。
2.3.1 表土段:巷道采用直墙半圆拱断面,荒宽5500mm,净宽4600 mm,荒高5550mm,净高5000mm。掘进断面积27.68m2, 净断面积20.73m2。
2.3.2 基岩段:巷道采用直墙半圆拱断面,荒宽4900mm,净宽4600 mm,荒高3950mm,净高3700mm。掘进断面积16.8m2, 净断面积14.75m2。
承包期 计划服务周期 2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矿产产品销售、普通道路运输经营范围。
3.3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同类型承接煤矿煤炭运输业绩不少于两项,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经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的存放场地和用途(须提供与下游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该项目中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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