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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力建设水电七局贸易公司福建省长乐市福州管片厂砂石分离机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公开询比价书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149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台砂石分离机,用于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公司福州管片厂项目工程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149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台砂石分离机,用于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公司福州管片厂项目工程建设。

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询价采购。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报价。

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    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位于长乐市,线路长约14.1km,设车站7座,均为地下车站。目前建设:莲花站——滨海新城站¬——壶井站——万寿站,工程需用管片5300环,外径6.2m,计划使用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10月。根据盾构掘进工筹,高峰期管片最高使用量约450环/月。

1.2采购内容:砂石分离机,供货期为2017年7月20日前,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备注

1

砂石分离机

15T/h,粒径≤30mm

1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4、送货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牛头湾码头水电七局管片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贸易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资质证书。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保证销售的砂石分离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详见清单)。

(4)其他要求:报价人可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报价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选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60天。

4、时间及地点

4.1、砂石分离机交货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前,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福建福州市长乐市松下镇牛头湾码头水电七局管片厂

5、验收方式:

5.1交货时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安装说明书、出厂合格证、零备件图纸、总装图纸等),用于分离机关键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分离机外露黑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油漆应符合JB/T 5946的要求,镀层及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635的相关要求;分离机传动装置应安全防护装置,在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安全防护装置应确保人身的安全。安全防护装置应便于安装和拆卸,不应触及传动装置,人正常触及时不应变形或位移导致与传动装置触及;分离机运行时不应有漏浆现象;当待分离未凝固混凝土及其所用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时,分离机应能从未凝固混凝土中分离出符合JGJ 52要求的沙、石;分离机实际生产率不应低于规定值;工作噪声应不大于65dB

6合同结算

6.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6.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款的90%。10%作为质保金,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到期支付。

7.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询价通知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9.1、报价人应在2017年6月29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9.2、询价文件的递交须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询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

9.3、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监察部(电子邮箱:2360062710@qq.com,监督电话:13551153751。

9.4、2017年6月30日10:00公布报价结果。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0.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0.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2、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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