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7第57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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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泉港公-安局后龙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以泉港公综【2016】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4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泉港公-安局后龙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工程二次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预算资料及施工图纸;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5639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备注:福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为房屋建筑工程,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4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2.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378088。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惠安支行, 开户帐号:734381018310000051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柒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地址:泉港区山腰镇泉五路535号,邮编:362800 电话:1885973725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508室,邮编:362011; 电话:18050855971, 传真:0595-22378088; 联系人:小吴。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监督部门: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95-6811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