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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岗工业区6号楼原状整饰工程设计(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岗工业区6号楼原状整饰工程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20164401125003011287批复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南岗工业区6号楼原状整饰工程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  20164401125003011287
  批复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南岗工业区6号楼原状整饰工程

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岗工业区6号楼原状整饰工程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642、3644号

1.2.3  工程范围:南岗工业区6号楼厂房及相邻周边电房、饭堂建筑面积5864.18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为:6号楼:5547.0371平方米、电房,60.5平方米,饭堂256.68平方米),占地1411.59平方米,对其进行原状整饰,对外墙进行翻新,主体补漏,内部装饰、水电设备更新,建筑物抗震升级改造及功能用途改变所需的结构加固设计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25003011287;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月,竣工日期为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④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或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7524日至2017531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0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0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0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0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7个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经济发展总公司

电话:82280312

联系人:谢工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0号

1.9.7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经济发展总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80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8228031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流花路85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86673560

1.11.4 传真号码:86687589

1.11.5电子邮箱:gdsjlzb@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00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5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387971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发布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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