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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华南创谷周边市政配套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华南创谷周边市政配套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2017〕19号文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禅城
  项目名称  华南创谷周边市政配套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7〕19号文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园林市政环卫所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华南创谷周边市政配套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7〕1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园林市政环卫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南创谷周边市政配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南创谷东南侧人行道及华南创谷北侧的大布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括张槎一路提升和大布路提升两部分,其中张槎一路,路线全长约1.1km;大布路路线全长约0.8km。对张槎一路的慢行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对大布路的慢行系统进行改造提升以及机机动车道进行沥青罩面。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包括对沿线人行道进行改造,建立慢行系统,设置港湾式停车带,绿化景观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为¥5,816,274.13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则可以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19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6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8月2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8月  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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