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WEME-1707-MYGS-012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标讯类别:物资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锅炉房除尘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1.2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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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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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1707-MYGS-012 |
锅炉房除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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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面积51.1490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40.12Mt,矿井生产能力10.0Mt/a,服务年限为62.1a,考虑到井田西北部边界外区域暂无归属,此区域周边仅濒临龙王沟一座矿井,与其他矿井无矿权争议问题,后期划入本矿区范围可能性较大,初步估计此区域服务年限不小于18年,因此,加上此区域服务年限,本矿井总服务年限不小于70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建设规模: 1000万吨/年井工煤矿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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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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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1707-MYGS-012 |
锅炉房除尘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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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具有出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应为锅炉房除尘设备的制造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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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注册资本金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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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除尘设备 |
500万元 |
应具有5年有2套或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性能不低于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且具有良好应用的证明文件(用户证明)。 |
2.1.4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合同中违约情况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致使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热线:400-888-6262。电子钥匙客服电话:025-83207358转890。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31日至2017年8月18日。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标书费金额:523元。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保证金汇款账号与标书费汇款账号不同)
4、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开标通知为准) 4.2送达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三层(银河财智中心开标大厅)。 4.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开标通知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开标为电子开标,以纸板为准。4.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4.4.1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
5 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具体方法如下: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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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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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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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振午 |
殷虹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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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77-3919206 |
18911318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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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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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hongfei@cwem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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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0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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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010300 |
100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