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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

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编号:XYZB-2017(073)

1.2项目名称:康巴什区采购安装景观树灯项目

1.3项目内容:对康巴什区天骄路、鄂尔多斯大街(天骄路以西路段)、伊克昭街(天骄路至团结路路段)、文化东路及文化西路等路段各路口节点安装景观树灯,进行美化亮化工程

1.4采购预算:约¥1722071.00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载有二维码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原件、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2016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1.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2.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至少应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料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4.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网址www.ordos.jcy.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铁西亿利城B座08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人民币伍百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五、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的每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文件费在报名时交纳给代理机构,拒不交纳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

2.投标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308会议室

七、开标时需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6)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揽过一项不限规模、不限金额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城市亮化照明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相应项目的合同原件);

(7)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其他说明:

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康巴什新区

电    话:0477-8595823

联 系 人:杨杰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电    话:0477-3909560

联 系 人:王 静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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