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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5]311号、增发改投[2015]312号、增发改投[2015]313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项目名称 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5]311号、增发改投[2015]312号、增发改投[2015]31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5]311号、增发改投[2015]312号、增发改投[2015]31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现对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829366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27115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管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

1、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公路碧潭村至基岗村段

2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朱仙公路

3、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仙村镇仙村一路,起点箕裘岗涌与仙村河交界,沿仙村河、建设西路、规划二路铺设,下穿广深铁路,终点接石新公路污水管。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1、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568.8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55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42.85万元,基本预备费169.95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712.6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88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0.93万元,基本预备费224.41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909.6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266.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33.10万元,基本预备费510.13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项目概况:

2.1、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污水管道总长约7656m,其中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长度979mDN500长度2945m,采用开挖施工;给水PEDN600长度1484mDN500长度238mDN400长度2010m,采用牵引施工,配套实施污水检查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2、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污水管道,总长约6703m,其中III级钢筋混凝土管d1000长度1779m,采用顶管施工;II级钢筋混凝土管d600长度1795md500长度1946md400长度468m、焊接钢管D630*9长度76mD325*8长度639m,采用开挖施工;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建设规模4800t/d,远期1440t/d),配套实施顶管工作井、接收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3、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项目实施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污水主干管,总长约4901m,其中III级钢筋混凝土管d800长度1784m II级钢筋混凝土管d600长度339md500长度2435md400长度302m,焊接钢管D630*9长度41m,配套实施顶管工作井、接收井、路面破除与修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218.60万元(其中: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为62.64万元,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为91.54万元,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为64.42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1031日至2017116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117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1113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除外),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936601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中16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建设报和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 3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荔新公路污水管工程(碧潭村至基岗村段)、朱仙公路污水管工程、仙村一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发布人 罗斌
发布日期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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