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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机场新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工程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包头机场新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有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包头机场新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有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机场新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包头机场公司场区

2.立项批文  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 (项目编号:2017-150202-56-03-020119)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G2017SJ033 

标段名称  包头机场新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工程设计

建设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包头机场消防及现场医疗急救中心建筑面积为4356.78㎡、配套训练场地面积为3034㎡及训练塔面积为75㎡、车库前广场硬化面积为2674㎡、修建4m*242m的消防直通道连接飞机跑道。完成以上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工期  15 日历天

计划投资  38.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拟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3、外进企业中标后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进备案手续;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具有公共建筑相关业绩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6日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网、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7层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亚光联 系 人:王心韵
电 话:13394722424电 话:0472-2795049
传 真:传 真: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117965270@qq.com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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