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团黄线等四条县道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ZA-2017-SG/JL010)
一、招标条件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团黄线等四条县道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526号)文件批复,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经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交发[2017]574号)文件批复,团黄线、查头线、陕哈线、青协线四条县道施工图设计已经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关于杭锦后旗团黄线、陕哈线、查头线、青协线四条县乡道翻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杭交公字[2017]2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予以补贴,不足部分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所有项目均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省道311线位于杭锦后旗境内,路线全长64.715km(K255+185—K319+900),其中完全利用G7高速公路陕坝连接线3.89km,实际修建里程60.82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m,路面宽8.5m,设计车速60km/h,其中:拟建陕坝镇北绕城6.204km,路基宽12.75m,路面宽11.25m,设计车速80km/h;利用S312临哈线陕坝至长永一社(拟建311线K273+636.456—K277+065段),原有旧路路基为12m,路面宽9m,改扩建后路基宽12m,路面宽9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共有小桥27座,其中:利用5座,新建22座;共有明板涵47道;圆管涵57道。
2.1.2团黄线(陕坝至乌兰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面宽度9米,路基宽度12米,长度5.716公里,桥涵设计标准为公路—Ⅰ级,桥宽12米。
2.1.3陕哈线(陕坝二线出口)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面宽度9米,路基宽度12米,长度4.548公里。
2.1.4查头线(甲一石桥至别磴线段)采用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路面宽度7米,路基宽度8.5米,长度13.863公里。
2.1.5青协线(先进路口至双庙镇)采用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路面宽度7米,路基宽度8.5米,长度9.5公里。
2.2 计划工期
2.2.1 施工工期:本项目土建工程计划2018年1月1日开工,2018年8月31日完工,共计24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2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土建施工招标划分2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等)、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共划分2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等)、绿化等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所含路线 | 里程(km) | 所需流动资金(万元) | 途径乡镇 | 备注 |
1 | JL-1 | TJ-1 | K255+185-K290+700 | 31.526 | 5000 | 陕坝 | |
2 | 团黄线 (K41+200-K46+916) | 5.716 | 陕坝 | ||||
3 | 陕哈线 (K0+950-K5+498) | 4.548 | 陕坝 | ||||
小计 | 41.79 | 5000 | |||||
4 | JL-2 | TJ-2 | K290+700-K319+900 | 28.798 | 5000 | 三道桥、蒙海、太阳庙 | |
5 | 查头线 (K0+000-K13+863) | 13.863 | 头道桥、二道桥 | ||||
6 | 青协线 (K0+000-K9+509) | 9.5 | 蒙海、双庙 | ||||
小计 | 52.161 | 5000 | |||||
合计 | 93.951 | 10000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应对延期支付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最近5年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1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或不计里程的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
3.1.3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应对延期支付的风险和能力,且每个土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供5000万元现金后,方可签署合同协议书。
3.2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3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自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若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非同一人时,必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自有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指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指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选择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2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3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的时间及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8:00时至2017年11月27日18:0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5.3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企业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6.1未购买USB KEY的投标单位→登陆“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公共资源会员系统注册会员并上传所报符合要求的企业基本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诚信承诺书、开户许可证、入库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授权委托书等)→上传完成点击确认后到三楼五号园购买USB KEY→登陆USB KEY点击报名→报名成功→点击已报名项目中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步骤请下载公告中附件:会员注册报名充值流程)。
6.2已购买USB KEY的投标单位→登陆“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项目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诚信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扫描件→点击报名→报名成功→点击已报名项目中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步骤请下载公告中附件:会员注册报名充值流程)。
6.3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形式,投标企业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中注册报名缴费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未按照规定报名,导致报名无效由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施工标段需要上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必须本企业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监理标段需要上传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5)每个投标企业只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七、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上午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0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2月13日下午15: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汇入指定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及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kxggzyjyzx.cn)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
邮编:015500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便民市场院内二楼205室
邮箱: 656072160@qq.com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478-8763450 18604783842
十、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0478-8521223
备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及市委有关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请报名企业登录http://zwzx.bynr.gov.cn 网上办事模块下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行登录注册。详细步骤请下载附件。
温馨提示:
报名期间如投标企业不能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及缴费,可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咨询、指导完成报名全部流程。
附件1:会员注册报名充值流程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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