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CG-HW-HHHT-1711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台)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附件材料 |
1 | 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 2 | 压缩垃圾清运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840000 | |
2 | 扫路车 | 1260000 | ||||
2 | 1 | 洗扫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0 | ||
3 | 2 | 前置扫雪滚刷(铲雪撒布车用) | 详见招标文件 | 306000 | ||
1 | 前置扫雪滚刷(50装载机用) | 153000 | ||||
3 | 前置扫雪滚刷(洗扫车用) | 459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所需货物规格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参与投标,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21日至 2017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四套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1、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所需货物规格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参与投标,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5、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五、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9层)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9层)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如意开发区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于涛
联系电话:13074708292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9层
联 系 人:郑雪云
联系电话:0471-5980115 18247129919
附件1:呼市如意开发区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初稿11.17.pdf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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