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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 批复文号中发改审批【2017】121号批复单位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项目资金来
项目名称 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
批复文号 中发改审批【2017】121号
批复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核准编号“中发改审批【2017】121”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th="12"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的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在辅道边设置1.5m的绿化设施带和2.5m的双向非机动车道,全长1042.559m。本工程建安费约 668 万元。

2.1.2招标范围:包括国道G105线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市政配套)虾角桥至湖州通道段西侧项目的路面、路基、排水、交通、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nth="12" year="1899" w:st="on">2.1.3 计划工期(即合同工期) 12 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201712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服务指南栏目。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1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2014年11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更换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每一任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对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在评标时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从而否决其投标。

③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对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查询结果将在项目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证明材料与评标报告一同报送备案。如招标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查询结果不一致,以中山市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sjt.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地 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

528400

邮政编码:

5284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0760163@163.com

联 系 人:

刘工、李工

联 系 人:

邝先生、潘先生

电 话:

0760-88368091

电 话:

13902599998、0760-88238369、88230810

传 真:

0760-88368073

传 真:

0760-88383654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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