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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穗发改城备[2017]40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侨燕苑项目工程施
项目名称 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穗发改城备[2017]4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7]40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46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邝工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68号

四、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731㎡,总计容面积31844㎡。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住宅楼、办公、商业及配套公建等。住宅楼1号楼为地上26层,高度约96米,办公楼2号楼地上17层,高度约80米,两幢楼连通地下四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总建筑面积约31844平方米,最大基坑开挖深度约18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①侨燕苑项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高低压供配电、、节能及绿色建筑、弱电智能化(含深化设计及施工)、消防、人防、防雷、环保、装修、通讯、室外景观绿化(含深化设计及施工)、泛光照明等配套及附属工程,永久用水(含深化设计及施工)、燃气(含红线外燃气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红线外道路及其管线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主要包含: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施工的运输服务;2.提供外墙脚手架的使用;3.装表驳接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等),根据工期要求提供各项招标/采购计划及进场计划,合理安排穿插施工,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技术管理,对其他各专业系统的交叉施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并对各系统调试及竣工验收实施组织与管理。

③相关施工证照手续办理服务:包括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施工、验收、竣工等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市政管网接驳迁移、市政树木迁移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政府规定由建设方缴纳的相关费用可由承包人先行缴纳,发包人收到相关书面凭证后予以支付)。其中施工许可证由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安全监督及质量监督手续由承包人协助办理。

④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3、招标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731㎡,总计容面积31844㎡。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住宅楼、办公、商业及配套公建等。住宅楼1号楼为地上26层,高度约96米,办公楼2号楼地上17层,高度约80米,两幢楼连通地下四层,最大单跨跨度约12米,总建筑面积约31844平方米,最大基坑开挖深度约18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4、招标控制价:269,190,131.96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11 月 24 日至2017年 12 月 8 日 15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12 月 8日 14 时 00 分2017年 12 月 8日 15时 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8日15时 00分。

3、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8日 15时 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提交资料。

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九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2)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③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2467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11 23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或不规范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4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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