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藏品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442 号)文件、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城建委发〔2015〕150 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历史博物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藏品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采购名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藏品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NMGDX-HS-2017-033。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东侧、南二环路北,现国土厅办公楼西侧、党委组织部住宅小区南侧,西南与兴安路与南二环街口立交桥毗邻。
2.4招标范围:藏品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
2.5设备采购额:550万元。
2.6供货及安装期:按招标人要求,满足施工进度。
2.7供货及安装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
2.8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9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达到总承包人最终质量目标,并有义务配合总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质量奖项,同时确保本的施工内容通过实验室验收,若未通过,需无偿整改。
三、投标人需符合的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且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独立的《C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或《3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所投标产品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独立的《C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或《3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具有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3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或关于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
3.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上述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6楼162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及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1)制造商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4)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
5)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独立的《C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或《3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
(2)经销商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4)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提供制造商的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独立的《C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或《3级文物库房门检验报告》(提供制造商的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4 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4.5 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5.2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2.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期限和媒介
2.6.1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2.6.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历史博物馆工程项目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东侧、南二环路北,现国土厅办公楼西侧、党委组织部住宅小区南侧,西南与兴安路与南二环街口立交桥毗邻
联 系 人:程晓利
联系电话:13722292969
代理机构: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6楼1621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47131504
电子邮箱:nmgdexin@126.com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介绍信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贵单位购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藏品库房门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请接洽。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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