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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惠市发改(2016)282号批复单位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
项目名称 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惠市发改(2016)282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经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工程的预算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

(二)招标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工程规模: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为城市次干路,规划全长约294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含综合管廊。项目建安费估算约40636万元。(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

2、工作内容:包括编制道路、排水、路灯、高低压配电、综合管廊等专业工程预算、跟踪并与财政部门对接预算审定等后续服务。

(六)周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在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并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暂定)。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 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副本;

4、报名人员需为企业交易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报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及注册造价师,报名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须加盖执业资格章)、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7、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须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提交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41425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21711-8804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金石三路道路工程(惠州大道至惠民大道)预算编制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预算公【2017】145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1-28 0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7-12-04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1-28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12-04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7-12-05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7-12-06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12-18 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7-12-18 16: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2017-12-19 09:0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2017-12-19 11:0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2-19 15: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2-19 16:00:00

开标时间

2017-12-19 16:0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

2017-12-19 16:0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发布人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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