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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联街沧联社区示范社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荔联街沧联社区示范社区工程根据穗埔发改函【2017】253号文件实施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代建招标的条件,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卢工 电话:020-822692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电话:020-82090204/18664607565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9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64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荔联街沧联社区示范社区工程代建单位招标
2、工程概况:包括道路整治6020m,新建污水管工程450m,新建雨水管2220m,改造停车场2465m2,改造公园1510m2,改造运动场地608m2,沿街墙面整治2226m2,智能化商圈25000m2,室外照明2000m2,景观综合整治22处等内容。
3、项目估算总投资:3989万元。本工程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9.78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工期:建设工期暂定为12个月,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始,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
6、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社区
三、招标内容:自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必须从 2012 年 1 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代建项目管理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注:①投标人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的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广州地区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③项目承接时间(2012年1月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日期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或中标价为准。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自2012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件证明和业绩证明;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③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④安全员或安全主任或安全工程师1人,需提供安全员证书或安全主任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或其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连续二年(2015、2016年度)盈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11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
注:报名持续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6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原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及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5、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六、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4、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申请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登记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69208 联系人:卢工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宏光路123号汇赢广场旁荔联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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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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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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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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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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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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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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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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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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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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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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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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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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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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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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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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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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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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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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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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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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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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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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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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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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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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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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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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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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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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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从 2012年 1 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代建项目管理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注:投标人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的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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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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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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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自2012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或施工劳务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件证明和业绩证明;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③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需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④安全员或安全主任或安全工程师1人,需提供安全员证书或安全主任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或其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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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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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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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四.5点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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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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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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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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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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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5、提交的报名资料经原件核对后,双方当场密封。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招标单位):
1、经研究招标公告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 (项目名称) 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投标承诺书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二、本公司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四、本公司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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