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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55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现对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2613442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271152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工程费约72085.05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20%,总计不低于1.9亿元(由中标人(社会资本)出资),其余资金由中标人或项目公司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自筹等方式。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内容、规模: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323.83万元。 招标内容: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阶段、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试运行、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规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厂一座、新建污水转输泵站两座、新建污水管道三部分工程内容。其中:(1)厂区新建工程:一期建设规模 15 万/d。 (2)污水转输泵站工程包括新建荔城污水泵站一座,其中土建按 25 万/d 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 10 万/d设计及购置安装,泵站内同时预留 6 万/d 初雨处理用地;改建麻车污水泵站一座,规模 8 万/d,泵站内同时预留 1 万/d 初雨处理用地。(3) DN500~DN2400 污水管总长 26.21km;其中过江沉管段总长 1.46km,顶管段总长7.3km,明挖段总长17.45km。 七、公告及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公告日期:2017 年11 月29 日至2017 年12月03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年12 月0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 年12 月08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提供)。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不超过2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都应具有本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3点要求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意:投标人的报名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网站下载。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及广东省招标监督网、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